附件6: 初招體育類測試范圍和要求
一、足球考試內(nèi)容及評分標準
(一)測試對象——非守門員:100分
1、20米折線跑(15分)男女同標準
測試場地:平整的人工草或天然草足球場,22米×5米區(qū)域。起點終點距離20米,標志桿寬間距4米,長間距8米(圖示)。
測試方法:聽測評員口令后,從起始線站立式起跑,按順序依次繞過標志桿外側(cè),沖過終點線停表。
評分方法:測評員計時,對照評分標準給予相應成績,測試兩次,記錄最佳成績,碰倒桿或漏桿則成績無效。
2、折返跑(15分)
測試場地:平整的人工草或天然草足球場,劃定25米×5米區(qū)域。中間標志桶間距5米(圖示)。
測試方法:聽測評員口令后,從起始點采用站立式起跑,按照規(guī)定路線,進行折返跑,必須按由近及遠依次用手觸碰每個標志桶,最終跑回終點。
評分方法: 測評員記錄其所用時間。漏桶或者沒有按照既定路線則沒有成績,測試兩次,記錄最佳成績。
3、顛球(15分)
測試場地:平整的人工草或天然草足球場,劃定5米×5米區(qū)域。
測試方法:聽測評員口令后,把足球用腳踢起或用手拋起,運用身體的有效部位進行顛球,球落地或球顛出規(guī)定區(qū)域則停止測試,測評時間不超過1分鐘。
評分方法: 測評員記錄學生顛球次數(shù),并根據(jù)評分標準進行評分,測試三次,記錄最佳成績。
4、運球踢準(10分)
測試場地:平整的人工草或天然草足球場,20米×6米區(qū)域。球門距起始線15米,傳球區(qū)3米×2米,距起始線2米。球門1.5米寬×1米,球門和球門之間相距1米(圖9)。
測試方法:聽測評員口令后,在起始線上運球,進入傳球區(qū)內(nèi),用腳內(nèi)側(cè)踢地滾球的方式將球踢進距起始線15米處的三個足球門,每人5球。
評分方法: 測評員計分,在傳球區(qū)內(nèi),球在運動狀態(tài)進行傳球,得分才有效,踢進中間球門得1分,踢進兩側(cè)球門得2分,累計相加得出最后分數(shù)。測試兩次,記錄其最佳成績。
5、20米運球繞桿射門測試(15分)
測試場地:平整的人工草或天然草足球場。八人制足球場罰球區(qū)線至起點線距離為20米,起點至第一根桿距離為4米,其余每桿距離均為2米,共設8根桿。(圖9)。
測試方法:考生聽信號,從起點開始運球,球動計時,逐個繞過標志桿后須在罰球區(qū)外完成射門,球越過兩門柱內(nèi)側(cè)和橫梁下沿的球門線時計時停止。
評分方法: 測評員記錄其所用時間。兩次機會,取最優(yōu)成績。運球漏竿或未射進球門,算一次失敗,射中球門橫梁或立柱可補測一次。如3次測試均為失敗,成績以零分計算。
制訂
6、比賽(30分)
比賽形式:八人制,5號球,比賽時間20分鐘,比賽場地和競賽規(guī)則參照國際足聯(lián)最新審定的《足球競賽規(guī)則》。
比賽評分:三名測評員對測試學生進行比賽評分,滿分為10分,以三人的平均分作為該學生的最終比賽評分。評分標準參照表。
(二)測試對象——守門員:
1、立定跳遠(15分)
測試方法:考生在起跳線后起跳,兩腳自然開立,靜止起跳,不允許踩線,起跳時不允許助跑、墊跳。
評分方法:測試共進行兩次,記錄兩次中最佳成績?yōu)樽罱K成績。兩次犯規(guī)者,可再補跳一次。(注:如在跳后落腳地時沒站穩(wěn),出現(xiàn)向后退,退至什么地方站穩(wěn)時,成績應算站穩(wěn)后的成績。)
2、20米折線跑(15分)參考非守門員項目
3.撲接球 (20分)
測試方法:考生在八人制球門前,撲接10以上個來自罰球區(qū)線外射中球門的有效射門球(其中包含地滾球、半高球、高球以及需要倒地撲救的球)。
評分方法:三名測評員依據(jù)撲接球評分標準對學生進行評分,以三人的平均分作為該學生的最終評分。
4、擲遠與踢遠 (20分)
測試方法:在球場適當位置畫一條20米線段為測試區(qū)橫寬,從橫線兩端分別垂直向場內(nèi)畫兩條60米以上平行直線為測試區(qū)縱長,并標出距離數(shù)。先將球以單手擲遠三次(允許帶手套進行),然后用腳踢遠三次(采用踢凌空球、反彈球、定位球等方法不限)。
評分方法:各取手拋球和腳踢球其中最好一次成績相加為考生最后成績。每次擲、踢球的落點必須在測試區(qū)橫寬以內(nèi),否則不計成績。
5、比賽能力測試(30分):
進行3V3或4V4的小型比賽,在比賽中對守門員比賽能力進行評定。參考非守門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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